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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自有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招牌
关于在自有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招牌
是否属于户外广告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 [2000] 第52号
【颁布日期】2000.3.21
【实施日期】
【法规分类】其他
【内容分类】户外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局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在自有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招牌是否属于户外广告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或事业单位)在自有临街楼房设置大型招牌,《关于对企业招牌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答复》(工商[1990]60号)中已明确其属于广告管理范围。对此类广告,应按照《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户外广告管理有关规定管理。2000年3月21日